我特意翻了下之前的征求意见稿,对比着看了半天。最直观的感受是,这次的规则细了很多,不是之前那种大而化之的要求。

之前很多品牌找运动员代言,都是赌一次大赛的成绩,拿了冠军就疯狂消费,成绩掉了就立马踢开,对运动员的长期发展其实很不好。现在有了这个要求,品牌方找代言的时候肯定会更谨慎,更愿意签那些有长期潜力的运动员,而不是只蹭一次热度。
布克vs米切尔 现役第一分卫之争白热化
我特意翻了下之前的征求意见稿,对比着看了半天。最直观的感受是,这次的规则细了很多,不是之前那种大而化之的要求。
我特意翻了下之前的征求意见稿,对比着看了半天。最直观的感受是,这次的规则细了很多,不是之前那种大而化之的要求。
布克vs米切尔 现役第一分卫之争白热化最该注意的是,这次新规把“运动员竞技状态的持续稳定性”纳入了代言考核的参考项里。
昨天刷到有网友说“早该管管了,有些运动员拿了一次冠军就疯狂捞金,根本不专心训练”,话糙理不糙。
哦对,刚才提到的责任边界的问题,我没说清楚,其实不是单方面约束运动员,品牌方的责任也写得很明确。比如不能要求运动员做不符合项目特点的宣传,不能故意夸大运动员的成绩,也不能用运动员的名义搞虚假宣传。